瓊建管函〔2019〕213號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開展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專項整治工作的補充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洋浦經濟開發區規劃建設土地局,各相關企業及從業人員:
根據《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等五部門關于印發海南省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的通知》(瓊建管〔2019〕35號)、《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補充通知》(建辦市函〔2019〕92號)(以下簡稱《補充通知》,見附件1),為更好推進專項整治工作,現就我省“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有關事項補充通知如下:
一、通過一體化監管平臺和全國社保數據,全省存在“掛證”嫌疑的企業和人員情況已經全面掌握(含多單位重復注冊人員,見附件2)。我廳將對掛證存疑名單中的專業技術人員信息進行比對,并通過省建設培訓與執業資格注冊中心以短信的方式將“掛證”嫌疑信息發送給涉及人員和企業。企業需進一了解的,也可憑介紹信和有效證件在自查自糾期間至我廳314辦公室查詢本企業的“掛證存疑名單”。
二、存在問題的企業和個人應按要求主動整改,3月31日前整改到位的原則上不再予以追究。企業和從業人員對查出的社保等問題需要作出解釋說明或因客觀原因暫無法按時完成整改需要申請延長整改期限的(延長時間最長至4月底),請于4月1日—5日向我廳314辦公室報送書面說明或者申請,提供相應的證明材料。逾期未說明或提出申請的,將列入“注冊異常狀態”,并在下一階段中重點核查。
三、注冊單位或個人一方反映與另一方不存在聘用關系,而另一方不予配合辦理注銷或變更手續的,我廳將依據一方申請及其提交的解除勞動合同書面證明、勞動仲裁、司法判決等材料,直接辦理注銷手續。對無法提供上述材料的,我廳將相關人員列為注冊狀態異常,并在自查自糾工作結束后,對仍被標注為注冊狀態異常人員進行重點排查處理。
四、注冊證書涉及從業人員的切身利益。所涉企業要提高認識,認真做好自查自糾整改工作。對被投訴舉報仍拒不改正違規使用“掛證”人員的企業,將列入重點監管對象,對其“掛證”、企業資質等情況開展重點核查,對其違法違規行為予以嚴厲打擊。
五、為充分解決自查自糾階段發現的問題,根據《補充通知》要求,我廳將自查自糾期限延長至2019年3月31日,將全面排查時間順延至2019年8月31日。其他有關工作要求的時間節點依次順延。在執行過程中如有疑問,可撥打0898-65371153進行咨詢了解。
附件: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做好工程建設領域專業技術人員職業資格“掛證”等違法違規行為專項整治工作的補充通知(建辦市函〔2019〕92號)
2.多單位重復注冊人員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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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