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以來,海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不斷削減行政審批事項,持續向市場和社會放權,有效破除了制約創業創新的各種不合理束縛,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極大激發了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截止目前,海南省分5批審議通過取消和下放省級行政審批事項共369項,其中取消194項、下放102項,運用特區立法權停止實施58項、運用特區立法權下放15項,已先后以海南省政府令第248號、瓊府〔2014〕14號、瓊府〔2014〕70號、瓊府〔2015〕36號、瓊府〔2017〕8號、省人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第15號、第29號、第48號、第49號、第90號、第91號等文件公布。
為讓企業和群眾更全面了解海南省2013年以來已公布的取消和下放行政審批事項情況,接受社會監督,現向社會集中公布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