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海南省通信管理局
關于開展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行政審批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相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和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工作要求,根據《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 工業和信息化部辦公廳關于做好通信工程相關資質管理工作的通知》(建辦市[2017]29號)精神,結合我省實際,現就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行政審批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三級資質首次申請、增項、升級和延續事項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受理,并會同省通信管理局進行審查。
二、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三級資質變更和遺失補辦事項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負責受理并審查。
三、企業申請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的,在原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資質有效期內承擔的工程,符合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標準要求的,可作為有效業績認定。
四、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至2018年6月30日止,凡于2015年3月2日前取得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乙級資質的企業,可直接申請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資質。自2018年7月1日起,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不再受理原取得通信信息網絡系統集成資質的企業直接申請同級別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申請。
附件:通信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三級資質標準